法團校董會家長校董選舉事宜
中華基督教會全完第一小學法團校董會已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正式成立,以落實校本管理之模式,推行公開、具透明度和多方共同參與的學校管理架構。中華基督教會全完第一小學法團校董會亦已正式通過接納本會為其所認可的家教會。法團校董會成員包括家長校董及替代家長校董各一名,兩者均須經由選舉產生。為此,本校特成立選舉委員會統籌是次選舉工作,由鍾玲主任擔任是次選舉主任,而委員會成員包括校長、教師及家教會常務委員。現誠邀各位家長提名或自薦成為家長校董候選人,有關選舉詳情現臚列如下:
- 候選人資格:
1.1所有學校現有學生的家長均可參選,家長就學生而言,包括該學生的監護人及並非該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但實際管養學生的人。根據《條例》第 40AO條第(5)(b)款,如有關家長是學校的現職教員,他/她便不能獲提名為家長校董。惟候選人必須符合教育條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的註冊規定。
1.2 凡家長亦為現任本校教師則不得參選。
1.3 教師會員不得參選。
1.4 所有候選人必須在提名期間取得不少於三位家長之有效簽署提名,方可參選。惟包括其本人在內,每名家長只能提名兩位候選人。
2. 校董人數和任期
2.1 人數:法團校董會的組成須包括一位家長校董及一位替代家長校董。
2.2 任期:任期由其註冊日起計算至31/8/2027。
3. 提名程序
3.1 提名方法:每位家長可自薦或提名一位合資格的候選人參選,惟包括本人在內,每位現有學生家長只能提名一位候選人。
3.2 提名期限:家長校董提名期限:28/5/2025–11/6/2025
3.3 每位參選人須提交有關其個人資料的簡介,並須在簡介中申報有否觸犯條例第30條。(詳見附件)
3.4 在核實參選家長資格後,選舉主任制訂候選人名單。
4. 投票人資格
每位家長均享有相同的投票權,惟每一家庭不論其就讀本校子女的數目,只有一份投票權。教師會員不得投票。選舉以不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 投票及點票會
每個家庭將獲發兩張選票及兩個投票信封(給較低年級者),讓其父母或監護人投票,家長親自填寫選票後,將選票放入投票信封內,並加以封妥,於13/6/2025(五) 至 20/6/2025(五)下午四時或以前交回學校收集,逾期選票仍需交回班主任。點票會將於27/6/2025(五)下午四時十五分於本校舉行,歡迎家長們出席監票。
6. 有關家長校董的權責及指引,可登入以下網頁或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了解詳情。
校董的角色:按此
家長校董選舉指引:按此